国民经济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01:3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48页(487字)

指一个国家的社会各生产部门和其他劳动部门经济的总和。

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商业、金融、服务业等部门。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本身不是国民经济部门,但它们的存在和发展同国民经济有密切关系。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计划往往列有科学文化事业。

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及其内部以一定比例和关系,构成了一定的国民经济结构。

在这经济结构中,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被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部门。切合国情比例协调的经济结构,能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节约社会劳动,推动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反之,如果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就会导致生产力的破坏。在资本主义社会,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受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规律支配,是自发形成的,常常通过经济危机强制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建立有机联系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创造了客观条件。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的要求,对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管理,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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