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构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02:4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55页(380字)

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而建立的国家机关的总和,是对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

国家机构是实现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性质由国家的本质所决定。现代国家一般都在宪法中对国家机构进行了明确规定。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是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建立的。

主要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它们以军队、警察和法庭等暴力机关作为后盾,各行其职。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行合一”原则建立起来的,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维护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工具。

现在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它们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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