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05:4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68页(346字)

我国的国家教育行政机构,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颁发的有关教育方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教育行政规章、命令、指示和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学基本文件;指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业务,组织教材建设、师资培训、教学仪器的生产和供应;组织、领导高等学校学生和研究生的招考、分配工作,推动和指导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负责来华留学生、出国留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方面的外事工作;根据国家财政计划分配教育经费和检查其使用情况等。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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