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立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09:3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81页(229字)

亦称“授权立法”。

通常指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委托执法机关(如行政机关、法定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专门性机构等)制定法律规范的活动。立法机关在委托有关机关时,通常对委任立法的程序、备案、审批等进行规定,以对委任立法施加影响,而被委托机关则基于立法机关的授权,依照法律规定制定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在各资本主义国家中,行政立法已成为委任立法的中心部分,表现出了缩小立法机关权力、扩大行政机关权力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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