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11: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91页(263字)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行贿人谋取私利,而非法接受其贿赂的行为。

在我国,是渎职罪的一种。其特征是: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客观上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1982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将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受贿罪修改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贿赂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贪污罪论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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