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15: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06页(372字)

指一个国家现行法律的各部门之间及其法律规范之间存在的有机联系所构成的统一体。

任何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尽管形式多样、内容各异,但都是建立在该国同一经济基础之上,反映该国同一统治阶级的意志,遵循同一指导原则调整紧密联系的社会关系,因而都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构成统一的整体。法律体系的主要特点是:(1)它是历史范畴,不能用某一社会的法律体系来概括全部法律体系;(2)它以一国现行法律为基础,不仅包括现行法律,还包括将要制定和需要制定的法律;(3)它是有内在联系的统一体,不是人们依据主观随意性拼凑的法律杂烩;(4)它是适合用来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一套完备的法律。在我国,各法律部门和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有主有从,相互协调,构成了适合于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门类齐全、协调发展的一套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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