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议会混合委员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19:3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12页(319字)

临时性工作机构。

由两院各出相等的人数组成。两院各指定7名代表,和7名候补代表。根据宪法规定,一切法案均应在议会两院相继审议,通过同一文本。如果由于议会两院之间意见不一致,法律草案或建议案在每一议院二读后未能通过时,或者政府已经宣告作为紧急事项,在每一议院一读后未能通过时,总理有权要求由两院相等人数组成混合委员会,负责就讨论中的条款提出一个文本。

混合委员会通过的文本可以由政府提交议会两院通过。混合委员会会议由最年长者召集,在两院中交替进行。

如果混合委员会不能通过一个共同的文本,或者混合委员会拟定的文本不能得到议会两院通过。政府可以在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再读之后,要求国民议会作出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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