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议会选举投票程序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19: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12页(418字)

各级议会选举投票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大、中选区,即取得1个以上席位的选区。

实行多数选举制和比例代表制。多数选举制是,若实行一轮投票,以得票居首者当选;若实行两轮投票,在第一轮投票中获得绝对多数票者当选,否则,在第二轮进行联合竞选,获相对多数票者当选。比例代表制是,通过计算当选商数和确定剩余票数,按照各名单得票多少确定分配席位。小选区,即只取得1个席位的选区。实行单记名一轮投票制、单记名多数两轮投票制和单记名多数三轮投票制。一轮投票制即一次投票,得票多者当选。二轮投票制是,在第一轮投票中,获过半数或达到选民四分之一票数即为当选;否则,由得票最多的两名或达到法定票数的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投票,获得相对多数票者当选。得票相等,年长者当选。

三轮投票制是,在前两轮投票中,获得过半数票者当选。若经过两轮投票,均无得过半数票者,再进行第三轮投票,获得相对多数票者取胜。得票相等时,以年长者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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