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三院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31:1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53页(456字)

自1984年9月3日起,南非共和国实行白人、有色人和印度人二院议会制。

公民凡年满18岁均有参加各自种族选举的权利。三院议会的主要职能是:各议院就本种族的事务制定法律和法令;审议有关三个种族事务的议案,并由三院分别表决。如三院意见不一致,总统委员会有最后裁决权。议会通过的议案须经总统同意方能生效。

宪法规定:三院中若有一个或两个议院不能遵循总统指示或不能履行其职能时,议会则只能被视为由其他两个或一个议院组成;如某个议院决定撤出议会,总统应在重新组建该议院之前,给予该议院议员以重新考虑自己立场问题的时间。三院议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议长有召开任何一院会议的权力,总统有召开三院联席会议的权力,也有解散议会的权力。会议期间,各议院可成立特别委员会或常设特别委员会,亦可联合成立联合委员会或常设联合委员会。

议会议员通过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和总统任命三种方式产生,共308名,每届任期5年。其中,白人议院由178人组成,有色人议院由85人组成,印度人议院由45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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