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议会多院制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31:3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54页(204字)

南斯拉夫的区议会、共和国议会、自治省议会和联邦共和国议会之间不是隶属的等级关系,而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平等协商与合作关系,主要是通过磋商、签订自治协议和社会契约的方式推进工作。

参议会均实行多院制。联邦共和国议会由联邦院和共和国与自治省院组成;共和国和自治省议会均设3个院,即联合劳动院、社会政治院和区院;区议会由联合劳动院、社会政治院和地方共同体院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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