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33: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58页(178字)

1988年6月15日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发布实行,共九章二十二条。

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合法经营,维护乘客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该办法对城市出租汽车的管理机构、开业停业、车辆管理、经营者、驾驶员、站点管理及奖罚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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