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40: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81页(220字)

1985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自1985年4月1日生效。

共二十四条。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国家对保险企业的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发展,维护被保险方的利益,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安定。该条例对国家保险管理机关及其职责,保险企业的设立、章程、资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活动和只能由它经营的保险业务,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保险准备金、再保险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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