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41: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84页(390字)

用非法手段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类犯罪的主要特征是:(1)犯罪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一种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3)从主观方面看,这种犯罪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的犯罪,其中包括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等;一种是以报复泄愤为目的、或出于嫉妒的个人动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

(4)犯罪的主体,除贪污罪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外,其他罪由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构成。

侵犯财产罪是我国刑事犯罪中数量最大的一类犯罪,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我们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同侵犯财产的犯罪活动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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