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55: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27页(377字)

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无产阶级政党在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的领导组织。

中国共产党的七大、八大和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中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或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实现党的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设书记、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

党的十三大通过的政治报告中指出:“政府各部门现有的党组各自向批准它成立的党委负责,不利于政府工作的统一和效能的提高,要逐步撤销。”党的十三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将关于设立党组的规定改为:“在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人民团体和其他非党组织的经选举产生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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