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59:1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40页(351字)

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选举前预先提出供选举人选举的人员。

候选人的条件和提出的程序、手续等均由选举法规定。在我国,凡年满18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均可享有被选举权。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西方国家的议员或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一般都有一定的资格限制和要求,比如:有的国家(如美国)需经过初选程序选出候选人;有的国家(如英国)规定候选人需要缴纳巨额“选举保证金”,还有的国家(如印度)须提交由一定数量选民签名的声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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