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油特别税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02:1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50页(189字)

我国以锅炉和工业窑炉烧用的原油、重油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是利用税收调节的经济杠杆作用,贯彻以烧煤代替烧油的经济政策的一项特别行政措施。其纳税义务人是用油单位。

烧油特别税的征收采用从量定额税率,即原油每吨征税40~70元,重油每吨征税70元。纳税人必须按时办理纳税申报和交纳税款,否则就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或按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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