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10:3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78页(392字)

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和教育方针建立起来的各种教育事业单位的总体系。

教育机构包括四个组成部分:(1)学前教育机构,如托儿所、幼儿园、育红班等,其教育对象为学龄前儿童。(2)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包括实施普通教育的小学、中学,实施专业技术教育的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大专院校,为有生理缺陷的青少年设立的特殊学校,各种职业学校和业余学校,以及电视学校、函授学校、职工学校等。(3)校外儿童教育机构,如少年宫、少年之家、儿童图书馆、儿童剧院、儿童公园、少年体育学校、少年科技活动站等。(4)成人社会教育机构,如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宫、俱乐部、影剧院等。

在上述四个部分中,各级各类学校是教育机构的主体。我国的教育机构为促进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服务,保证所有公民和儿童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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