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19: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02页(310字)

法院对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案件的初次审判。

第一审程序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案件的受理、审查,组成合议庭,开庭准备,开庭审理,评议裁判,宣告判决和裁定。具体诉讼案件由哪一级哪一个法院进行第一审,均需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管辖来确定。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普通刑事或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案件、反革命案件以及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

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分别由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即为终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原属第一审案件,仍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