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人员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20: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12页(334字)

一国依据同另一国的协议,派驻对方一定地区执行领事职务的政府代表。

一般分为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代理。总领事是最高级的领事人员,领导总领事馆工作,管辖几个领事辖区或一个大而重要的领事辖区。领事是次于总领事的第二级领事人员,可以是管辖一个领事区的领馆馆长,也可作为总领事的助手。副领事、领事代理分别为第三、四级领事官员。

上述领事人员属职业领事,是国家任命的执行领事职务的专职官员。领事人员的主要职权和任务是,在国际法许可范围内保护派遣国及其公民和法人在驻在国的权益;协助办理公证、签证等,管理本国侨民和处理侨务工作;促进本国与驻在国在贸易、科学技术、文化等方面关系的发展;其他领事业务。

领事人员享受全部领事特权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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