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制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23:2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24页(365字)

合议制与独任制相结合的行政领导制度。

内阁制下的决议都是由内阁开会通过的,但因内阁总理有特殊的地位、权力和责任,所以最后决议尚须总理或首相批准,也就是说内阁制实际上是典型的合议制与独任制的混合。世界上最早的混合制内阁出现于18世纪的英国,后来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所仿效。在这些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中,内阁首相或总理一般为获得议会中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独奉国家元首之命进行组阁,内阁成员均出自同一政党或联合执政的几个政党,利益相共,共同决策并担负内阁成败之责。首相与阁员合为一体,既可以集中发挥首长制与合议制两者的长处,同时又可以使首长制与合议制相互弥补,避免两者的一些弊端。

但是,混合制也有一些缺陷,如议会与政府之间经常在一些问题上扯皮,导致办事效率不高,从而影响到整个政府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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