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律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30:2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64页(214字)

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据国家根本大法制定和颁布的调整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法律。

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性法律。它以宪法性法律为立法基础,其内容不得与宪法性法律相抵触,相对宪法性法律而言,可称为“子法”。

根据我国1982年宪法,普通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如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组织等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与通过)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与通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