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35:2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92页(234字)

指以殴打、捆绑、扣押、禁闭、强抢等方法干涉他人恋爱、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

在我国,为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为干涉婚姻自由而故意把被害人打成重伤或杀死的,则要负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本罪告诉的才处理。

如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其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不告诉也处理,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