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州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35: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94页(196字)

州的立法机关。

各州的议员人数不等,最少为50人,最多为204人。经普遍选举产生,实行比例选举制。

任期大多为4年。各个政党参加州议会的竞选,但受到5%选票的限制。全国10个州都设有州议会,除巴伐利亚州设有上院外,其它各州都实行一院制。州议会的职权主要是:制定和修改州法律;通过州预算;负责组织和监督州政府。

州议会在组织机构上与联邦议院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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