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纳哥公国宪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36: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96页(247字)

现行宪法由兰尼埃三世亲王于1962年12月17日颁布,为公国第二部宪法。

除序言外,共十二章九十七条。它规定,公国为世袭君主立宪制。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行政权来自亲王的崇高权力,立法权由亲王和全国议会共同行使。

司法权由法院行使,但法庭以亲王的名义进行审判。议会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全国议会有权讨论和通过法律。

法律必须经亲王批准颁布,始为生效。宪法修改须经亲王和全国议会一致同意。若全国议会建议修改,必须由议会2/3的多数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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