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签字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19:21:1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3页(221字)

国际条约签订或生效后,其他愿意接受该条约的国家也可通过一定的手续在该条约上签字。

是加入国际条约的一种方式。如1928年在巴黎签订的《非战公约》规定,该条约生效后“应开放一个必要期间,使世界所有其他国家可以加入,加入书应交存华盛顿。”事实上,有些国家(如阿尔巴尼亚、智利、古巴、保加利亚等)交存的是加入该约后的批准书。这种批准是一个非签字国对条约的批准,在这种场合,原来的加入实际上只等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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