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书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30 16:11: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77页(305字)

中国古代发布赦免罪犯命令的诏书。

唐宋时期发布赦书一般举行公开仪式,在仪式上宣读并颁行各地,广为宣布。《旧唐书·刑法志》中言:“其有赦之日,武库令设金及鼓于宫城门外之右,勒集囚徒于阙前,挝鼓千声讫,宣诏而释之。其赦书颁诸州,用绢写行下”。赦免同时发布的赦书大致可分为四种:大赦、曲赦、效赦、恩常赦。

大赦是效力遍及于全国的赦宥;曲赦是对局部地区进行的赦宥;效赦是在皇帝亲临南北效祭祀天地之后发布的大赦;恩常赦指恩赦和常赦。恩赦是遇到非常庆典时,除十恶等严重犯罪外,其余一律赦免;常赦是按常例进行的赦免。

赦书有一定的体例,须写明赦宥的原因、期限和赦罪的范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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