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28页(182字)
1985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施行。
共十五条。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违反婚姻法的行为。
该办法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和复婚的手续,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员及禁止结婚、不予登记的对象等进行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