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30 16:36: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63页(281字)

为了加强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联系,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按工作繁简和管辖区域的大小,设干事若干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1人,另设专职干部3~7人,包括妇女工作干部1人。根据我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的任务如下:(1)办理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就有关居民工作交办的事项;(2)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3)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设立街道办事处,须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管辖区域一般地应当同公安派出所的管辖区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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