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第389页(163字)
【条目出处】:见第一〇七回
【释文】:
即充军、流放。
按《大清律成》规定,五刑之四日流刑,“安置远方,终身不返,分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为三等。并杖一百到配折责”。又“五刑之外有较流徒加重者曰充军,发边远安置(康熙年间复定为五等:日附近、曰边远、日极边、日边卫、日烟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