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第449页(185字)
【条目出处】:见第十四回
【释文】:
佛家认为佛法能够破除人们的昏暗,故将佛法比作明灯,因此以佛经传于人,就叫“传灯”。
《大般若经》:“故佛所言,如灯传照。”以后“传灯”二字被僧人引用于做佛事中。僧人认为人死后走向冥途,黑暗迷茫无所从,故应于其咽气前或死后在脚后点燃灯火,使亡灵有光明指路。这种佛事活动,即称“传灯照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