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斗香
书籍:红楼梦鉴赏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3:37: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第555页(346字)
【条目出处】:见第七十五回
【释文】:
唐宋以来的中秋风俗之一,各地皆有,具体做法不同。
斗香又叫香斗,用五十根香扎成一股,称一炷香;将许多炷香捆扎成塔状即是斗香,乃祭月时所焚,焚时先点燃顶上一股,然后层层引燃,可供燃烧一整夜。清代潘宗鼎《金陵岁时记》载:“中秋祀月,陈列果实,如菱藕栗柿之属,扎香如宝塔形、上加纸斗,名曰斗香。”范祖述《杭俗异风》则谓:“斗香系花神店所造,其式四方,上大下小,纱绢糊造,上缀月宫,楼台殿阁,走马灯景,四角挑灯,大者四方各二尺许。……人家摆设,须于天井搭台,佐以各式灯景。
”这是杭州的特异风俗,斗香仅作摆设而并不燃点。贾府则在大观园“嘉荫堂前月台上焚着斗香,秉着风烛,陈设着瓜饼及各色果品”,其规模远较一般家庭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