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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宴的费用

书籍:红楼梦鉴赏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4:11: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第429页(456字)

【条目出处】:见第三十九回

【释文】:

刘姥姥听周瑞家的讲大观园一顿螃蟹宴吃了七八十斤螃蟹,不禁叹道:“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家人过一年了。”邓之诚《骨董琐记》引康熙时张凤翔疏云:“移风易俗,当自辇毂始,迩来官员,非有喜庆典礼,每酒一席,费金二两。”乾隆时人汪启淑《水曹清暇录》:“内外城向有酒馆戏园,酒馔价最高。初,南来者未悉,每受其累,一夕几费十金。

近奉禁止,诚善政也。”康熙间一桌便席,费二两银,到乾隆初年,物价上涨至多一桌费四两(“一夕费十金”是酒馆故抬物价)。螃蟹宴设大小便席五桌,约略费银十六七两,加上四两螃蟹账,确在二十两上下。

康熙末,江南“米价上号一两一钱,次号九钱二分”(见《李煦奏折》)。二十两银子可买二十石米,一户庄稼人以五口计,一年口粮亦不过费银十多两,足见刘姥姥感叹之有根据。

康熙初年,赐履应诏上书,其中称:“臣观今日风俗奢侈陵越,不可殚述:“一裘而费中人之产,一宴而糜终岁之需”。可作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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