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第434页(189字)
【条目出处】:见第七十四回
【释文】:
我国历代盐法不一。
一般依当时国家盐法产制、运销并纳税的食盐称为官盐;违背盐法、逃避纳税而私产私运私销的则称为私盐。汉武帝元狩四年,政府垄断食盐产制运销,禁止私煮,但不能禁绝,从此盐分官私。唐有官盐、私盐名称。
至清代私盐名目更多。
这里比喻本是主人赏赐的合法的东西,因私自传递便成为不合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