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第507页(233字)
【条目出处】:见第四十八回
【释文】:
格律诗平仄格式的通俗口诀,见于《切韵指南》。
其意为七言诗句第一、三、五字平仄可以不拘,第二、四、六字必须依照格式,平仄相间,不能变动。由此类推,五言诗句,则为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简洁明快,对初学诗者,有很大好处。
但因为格律诗有仄起、平起、首句入韵及首句不入韵等不同格式和拗体诗的存在,所以还不够准确。
有时,“一、三、五”不一定可以不论,“二、四、六”也不一定要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