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腹泻膳食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6 05:15:33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610页(403字)
为治疗膳食之一。
其膳食要求:①腹泻急性发作时,应短期禁食,轻型者可禁食8~12小时。在禁食期间可给以5%的蔗糖水及适量的生理盐水口服。
重症者禁食12~24小时,此时可给静脉点滴。②病儿恢复饮食时,以低热量为原则,人工喂养的婴儿,应酌情缩短喂奶时间,延长间隔,通常至4~5天后,即可恢复正常哺乳;人工喂养者,视病儿情况,一般先哺以米汤,逐渐改为稀释牛奶,病情好转后逐渐恢复原来饮食浓度。
病情严重者可先哺以焦米汤或胡萝卜汤或淮山药粉等,2~3日后,视病情好转,逐渐改用稀释牛奶或脱脂稀释奶,数日后逐渐恢复原膳食。③限制脂肪,防止低级脂肪酸产物在肠道表面堆积,刺激肠道。
④限制碳水化合物,防止发酵产物增多,增加肠蠕动。⑤供给适量蛋白质,因蛋白质食物不易发酵,且其分解作用可抑制发酵,供给量除发病初期外,不宜限制。⑥供给大量维生素,因膳食供给形式所限,可药用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