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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政策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7:47:5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43页(586字)

一国根据本国的经济和政治需要,发挥关税调节进出口和保护国内生产的作用而制定的缴纳关税的准则。

中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处在恢复阶段,关税政策的总原则是:“保护国家生产、保护国内生产品与外国商品的竞争”。1984年对海关进出口税则进行全面修改,关税的总政策是:贯彻国家的对外政策,体现鼓励出口和扩大必需品的进口,保护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证国家的关税收入。

具体政策是:(1)对进口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而且国内不能生产或供应不足的动植物良种、肥料、饲料、药剂、精密仪器、仪表、关键机械设备和粮食等,应予以免税和低税;(2)对原材料的进口税率,一般比半成品、成品为低,特别是受自然条件制约、国内生产短期内不能迅速发展的原材料,其税率更低;(3)对于国内不能生产的或质量未过关的机械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其税率应比整机为低;(4)对于进口国内已能生产的非国计民生必需的物品,实行较高的税率;(5)对于进口国内已能生产供应并需要国家保护的商品,实行较高的税率;(6)为了鼓励出口,对绝大多数出口商品不征出口税。

但对在国际市场上容量有限而又竞争性强的商品,以及需要限制出口的极少数原料、材料和半成品,必要时征收适当的出口税。

认真执行现行关税政策,对于发展对外经济贸易,促进和保护国内生产,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有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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