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心理的犯罪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11:38:36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24页(277字)

由于精神状态不正常而导致的犯罪行为。

研究认为,变态行为的产生是由于大脑功能发生改变和紊乱,而导致认识、情感、行为和意志等心理活动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常,并伴随着辨认力、自制力和自知力的改变。由于这些方面的能力减弱或丧失,容易不顾法律的约束而发生危害社会秩序的越轨或犯罪行为。

他们常缺乏明确的动机,或动机十分荒谬。其行为后果常危及社会、旁人和自己,但不同于普通的犯罪。

中国法律把这种因各种精神病不能辨认或控制其行为的人,视为无责任能力和限定责任能力的人,如果具有辨认能力,但情感和意志反常,则应视为有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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