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资本论》辞典

个人消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95页(725字)

本来意义上的消费,是有别于生产消费的个人生活消费,也即人们为了满足个人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而对各种产品和劳务的使用。

社会制度不同,个人消费的性质也就不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消费包括工人的个人消费以及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等剥削者的个人消费。

工人把他出卖劳动力商品所获得的工资花费在一个满足他的需要的商品额上,然后把它们消费掉,这是工人的个人消费。作为资本人格化的资本家也要生活和消费。

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为满足他们的个人需要,用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购买商品加以消费,或是用来支付为他自己或家庭的服务费用,这是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个人消费。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的个人消费仅限于生活必需品的范围。

通过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再生产出当作商品来出卖的劳动力。可见,工人的个人消费是人自身的再生产,只不过是给资本家继续提供一种生产剩余价值的工具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指出:“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在绝对必需的限度内,只是把资本用来交换劳动力的生活资料再转化为可供资本重新剥削的劳动力。这种消费是资本家最不可少的生产资料即工人本身的生产和再生产。可见,工人的个人消费不论在工场、工厂等以内或以外,在劳动过程以内或以外进行,都是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要素”(23·628)。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致富欲和贪欲作为绝对的欲望占统治地位”,“古典的资本家谴责个人消费是违背自己职能的罪恶,是‘节制’积累”(23·651)。

但是,当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已经习以为常的挥霍,作为炫耀富有从而取得信贷的手段,甚至成了‘不幸的’资本家营业上的一种必要。奢侈被列入资本的交际费用。”(23·651)资本家的过度挥霍和积累一同增加。

上一篇:个人所有制 下一篇:个人消费基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