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体重儿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11:58:00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86页(461字)

凡出生体重在2500g或低于2500g的婴儿,不论胎龄状况如何均称为低体重儿。

包括早产儿、小于胎龄儿和宫内发育迟缓儿。早产儿是指自母亲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妊娠37周前娩出的婴儿。早产儿尚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很好的适应宫外生活的条件,大约占低体重儿的2/3。小于胎龄儿是指出生体重按该胎龄计算,低于第10百分位的婴儿,约占低体重儿的1.3。宫内发育迟缓儿指除体重低于同胎龄儿的第10百分位外,新生儿还有系统或器官的功能异常和发音障碍。低体重儿生活能力较差,抵抗力较低,临床上应加强护理和严密观察,采取保温、纠正缺氧、早期喂养、预防感染,观察体温、呼吸、面色、大小便等方面的变化,尤其是早产儿更应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面罩吸氧、鼻饲,或由小儿科医生协助处理。

低视力和盲目分级标准(WHO,1973)

注:中心视力好,但视野小。视野半径<10°,<5°为3级盲,半径<5°为4级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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