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病人处理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15:52:09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459页(317字)

病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后,负责抢救医师应认真检查心音、呼吸、瞳孔和角膜反射等生命指征,判定病人是否死亡。

确认死亡者,由值班护士进行尸体处理后,送太平间。病人死亡后,应继续做好以下事宜:将抢救详细经过和死亡前的主要症状和表现、死亡时间、参加抢救的人员,准确地写入病历中。填写好死亡通知单,送住院处、医务科和家属各一份。主管住院医师要在24小时内完成死亡病历总结,并经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审查签字。

凡死亡病例,均应召开死亡病例讨论会。进行病理解剖者,应在解剖前作死亡病例讨论,提出对病理检查的特殊要求,待写出病理报告后召开临床病理讨论会,讨论记录由主管住院医师整理,经上级医师审查后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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