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腹泻膳食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17:11:26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610页(403字)

为治疗膳食之一。

其膳食要求:①腹泻急性发作时,应短期禁食,轻型者可禁食8~12小时。在禁食期间可给以5%的蔗糖水及适量的生理盐水口服。重症者禁食12~24小时,此时可给静脉点滴。

②病儿恢复饮食时,以低热量为原则,人工喂养的婴儿,应酌情缩短喂奶时间,延长间隔,通常至4~5天后,即可恢复正常哺乳;人工喂养者,视病儿情况,一般先哺以米汤,逐渐改为稀释奶,病情好转后逐渐恢复原来饮食浓度。

病情严重者可先哺以焦米汤或胡萝卜汤或淮山药粉等,2~3日后,视病情好转,逐渐改用稀释牛奶或脱脂稀释奶,数日后逐渐恢复原膳食。③限制脂肪,防止低级脂肪酸产物在肠道表面堆积,刺激肠道。

④限制碳水化合物,防止发酵产物增多,增加肠蠕动。⑤供给适量蛋白质,因蛋白质食物不易发酵,且其分解作用可抑制发酵,供给量除发病初期外,不宜限制。⑥供给大量维生素,因膳食供给形式所限,可药用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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