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17:34:13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670页(406字)

某一病人在本院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暂无能力时,将该患者转送到他院继续诊疗,称为转院。

一般是由下级医院转到上级医院或由综合性医院转向专科医院,偶尔也可相反。转院的手续步骤是,首先是由病区主治医师或经治医师提出申请,报院医务处(科)批示,当批准转院后,由医务处(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时间,由病区负责办转院手续。转院时要同时转出病历摘要及所需的证明文件,如系疑难病历,应同时转出全部病案包括X线片和各种检查单(由双方医院办理手续,一般不交病人自己),如转出的病人治疗出院或死亡后,经治医师应写病历摘要(包括接受转院后的诊断,治疗经过结果及最后诊断)连同原来的病案及X线片,检验单等退回原治疗单位。

如估计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者,一般不予转院,如患者本人或家属坚持要转院,则医院要把危险性讲清楚,后果由其本人或家庭承担,对大批转院或病情较重者,医院要派医护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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