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法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15:55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113页(457字)
把研究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或把复杂的发展过程分解为若干阶段,然后分别加以研究和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
客观世界的对象是复杂多样的有机整体,为了从整体上把握客观对象的本质,必须首先把客观对象的各个部分、要素暂时地分割开,把被考察的要素从整体中抽取出来。只有这样,才能把复杂的事物简单化,使研究得以进行。通过研究,使认识不断深化,从而揭示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列宁:《哲学笔记》第285页)分析方法也有一定的局限。一方面,由于它割裂事物的联系,着眼于局部的研究,容易使人的思维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养成一种孤立、静止、片面地看问题的习惯;另一方面,分析的结果,得到的只是关于事物各个部分、要素或各个阶段的局部知识,缺乏对研究对象的整体认识。
所以,科学研究过程中不能孤立地使用分析法,必须把分析法与综合法以及其他方法结合起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