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决定论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19:11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139页(501字)
西方社会学、心理学的一种理论。
传统上,对社会现象的生物学化的观点,占据主导地位。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为帝国主义、经济危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致使某些西方学者不得不改变原来研究的视角和方向,试图以社会关系与结构为背景,开始深入地研究人的心理的社会本质。这些问题的研究,最初是在社会学内部进行的,很快就扩展到心理学领域。把文化因素视为社会生存最重要和最广大的基础,是文化决定论者的共同特点。
例如,法国杜尔克姆(Durkheim,E.)是文化决定论的主要代表。他认为社会是文化的产物,有文化则存,无文化则亡。
其区别在于,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继承者,认为文化是精神性的东西,故文化决定论是唯心主义的精神决定论。多数学者通常从广义上去理解文化,既包括物质基础,又包括精神生活。这里所谓的文化决定论,则指社会生活的全部决定着人们袭得和习得的人格、行为方式和反应模式。如果说前者由于根本否定社会物质生产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而陷入唯心史观的话,那么后者则由于把物质生产和文化因素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等量齐观而陷入多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