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44:32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316页(630字)
中国古代哲学中一个意指多义的概念。
(1)作为专指即《自然》系东汉哲学家王充《论衡》中的一篇哲学着作名。指出“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天和地一样,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没有意识。
吸收了道家的自然无为观点,指出:“天动不欲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施气不欲为物,而物自为,此则无为也。”肯定了自然变化的客观性。
抨击“道家论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验其行,故自然之说未见信也。”但错误地指出“天地为炉,造化为工,禀气不,安能皆贤?”认为禀天气的多少,无为或有为,乃是“至德纯渥之人”与“不肖者”区别的基本依据。(2)天然,自然而然。指万物不是人为的本然状态。《老子·五十一章》:“莫之命而常自然。”西晋郭象《庄子·齐物论》注:“天然耳,非为也,故以天言之。以天言之,所以明其自然也,岂苍苍之谓哉!”(3)指无意识,无目的,无为无造。《庄子·德充符》:“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三国魏王弼《老子注·五章》:“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4)指道。
三国魏何晏《无名论》:“夏侯玄曰:‘天地以自然运,圣人以自然用’,自然者,道也。”(5)指人的自然本性和自然情感。
与名教相对。三国魏嵇康《难自然好学论》:“六经以抑引为主,人性以纵欲为欢,抑引则违其愿,从欲则得自然。”(6)指必然。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理》:“由血气之自然,而审察之以知其必然,是知谓理义。自然之与必然,非二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