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义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45:14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320页(549字)
关于把自然现象、外界事物的自然状况、自然规律等作为认识一切事物的基础的一种哲学思想。
它萌芽于古代希腊。古代思想家认为,宇宙万物是各自按照自己的需要自然发生的,“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并且按照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赫拉克利特);一切自然现象以及各种事物的发生都是一个“自然过程”;在研究自然事物时,用自然解释自然,从自然中寻找自然的原因。
亚里士多德说:“凡存在的东西有些是由于自然而存在”。自然主义在古代是朴素的、直观的唯物主义,包含有辩证法的因素。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主义表现于泛神论和人文主义之中,反对超自然的存在和上帝人格化,试图用自然、自然科学说明一切,它和中世纪的宗教神权相对立。17、18世纪,有的思想家把自然主义作为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理论指导。
在社会历史观上表现为地理环境、人口、气候等自然条件决定论;在认识论上,把认识对象纯客观化,不加选择地兼收并蓄,拒绝抽象概括。恩格斯说:“轻视理论显然是自然主义地、因而是不正确地思维的最确实的道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82页)19-20世纪,自然主义思潮在西欧各国的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学艺术领域都有表现,诸如理性的自然主义、进化的自然主义、实证主义、科学的自然主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