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511页(1428字)
中国古代的一部卜筮书。
由于在内容上涉及到古代的宇宙生成论、天人合一论并具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所以在现代一般地认为它是一部具有丰富内容的哲理书。《周易》的作者和成书时代,按照传统的说法是伏羲划八卦,文王作重卦,孔子作“十翼”。
不过,这种说法并不可信。目前国内学术界认为:《周易》一书并非一人一时之作;《易经》成书于殷周之际,《易传》完成于战国中晚期,即相当于公元前600多年。
《周易》一书在内容上分为两大部分。(1)“经”的部分,是由卦、卦辞和爻辞组成的。
(2)“传”的部分,共计七种十篇,又称“十翼”。它们是:《彖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上、下,《文言》、《说卦》、《序卦》、《杂卦》。《传》是对《经》的解释和发挥。
《周易》的卦的组成成分,叫作“爻”。爻分为两种,一种叫作“阳爻”,用符号“——”表示;一种叫作“阴爻”,用符号“--”来表示。阳爻和阴爻相交错,每三爻组成一卦,叫作经卦,共计8个,通称“八卦”。
它们是:三乾,象征天;三坤,象征地;三震,象征雷;三艮,象征山;三离,象征火;三坎,象征水;三兑,象征泽;三巽,象征风。经卦是卦的基础部分。
八卦(即经卦)两两相重组成的卦,叫作“别卦”;这样的卦,共计64个,通称“六十四卦”。例如,(乾上乾下),乾卦;(坤下坤上)坤卦;(震下兑上)随卦;(离下坤上)明夷等是。
别卦是卦的应用部分,是用来进行卜筮的。《周易》的六十四卦是以阴阳的对立和消长为基础的。
《系辞上》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所谓“两仪”,就是阴阳;所谓“四象”,就是由阴阳进一步分化出来的老阳、少阴、少阳、老阴。
这说明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易卦产生的基础,也是《周易》的朴素辩证法思想的核心。
此外,《易经》的卦辞和爻辞里,也有许多朴素辩证法思想。例如,观卦六三爻辞:“观我生,进退”;蹇卦九三爻辞:“往蹇来反”:泰卦卦辞:“小往大来,吉,亨”;泰卦九三爻辞:“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否卦卦辞:“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复卦卦辞:“反复其道,七日来复”等,表明平和陂、小和大,总是相互对待的,事物总是处在不断的进退、往来、反复的运动、变化之中的。
《易传》发展了《易经》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并且使之系统化了,从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易传》的朴素辩证法的思想体系和老子的朴素辩证法的思想体系并称,是中国古代的完整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体系之一。《易传》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是以刚健、积极、进取为特征的。《乾卦象传》:“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和老子的居柔、处下的主张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易传》认为:事物本身内在的阴、阳的矛盾和斗争,推动着事物不断地向前运动、变化和发展。
《系辞上》:“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阴阳不测之谓神”,阴、阳的矛盾和斗争是运动和发展的源泉。《易传》还认为: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是一个不断地循环往复的过程,《系辞下》:“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复卦·彖传》:“反复其道,七月来复,天行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这说明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相互推移和转化的过程;另方面,也说明了《易传》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带有循环论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