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自然辩证法辞典

思维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26:37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596页(407字)

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一种间接和概括的反映。

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思维反映的来源和内容;间接和概括的反映是思维反映的方法。思维的生理机制,是在两种信号系统协同活动下,特别是在第二信号系统的主导作用下,经过人脑对刺激物的连续的分析与综合,所形成的一种复杂的暂时神经联系系统或联系锁链。思维是人的认识的理性形式和高级阶段,它不仅对人们的意识和整个心理活动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的调控作用,而且对人们自觉地和创造性地进行各种实践活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个性特征、知识经验等是制约思维反映的主观因素,社会实践活动是思维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检验思维的标准。

根据思维的水平和凭借的不同,可分为动作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根据思维探索答案的方向的不同,可分为聚合思维和发散思维;根据思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不同,可分为习惯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

上一篇:哈维 下一篇:自然辩证法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