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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恩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29:31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615页(752字)

【生卒】:1923—

【介绍】:

英国科学哲学家、逻辑学家。

早年就读于津大学。二次大战期间在英国皇家海军服役。

先后在爱丁堡大学、丹地圣安德鲁大学、牛津大学女王学院任教,曾被聘为哥伦比亚大学和耶鲁大学的客座教授。他是英国学士院院士,先后当过英国逻辑学、方法论和科学哲学国家委员会秘书、国际科学史和科学哲学联合会秘书、英国科学哲学学会会长、英国克拉伦登逻辑和哲学丛书总编。

他是《美国哲学季刊》、《认识论》、《认识》、《哲学》、《哲学研究》、《英国科学哲学杂志》的编委。他先后到过几十个国家的60多所大学讲学,1983年来我国北京、上海等地讲过学。

科恩对科学哲学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他发展了一种非概率论的归纳逻辑。他认为归纳逻辑的研究必须解决4个问题:(1)是否应承认科学中有些命题是真的?若承认的话,如何证明?(2)科学推理的主要形式是枚举法,还是消除法?(3)科学定理是否需要因果性、必然性等形而上学概念?(4)科学推理的生物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研究与规范性研究之间有什么关系?与逻辑经验主义者不同,他不从概率论方面研究归纳逻辑,而是从模态逻辑方面来研究归纳逻辑。

他强调归纳逻辑的作用,认为科学的目的是求得自然律,要是假说能经受越来越严格的检验,它就得到越来越大的归纳支持,也就越来越接近自然律。他提出近律性概念与波普尔的逼真性概念相对立。他致力于归纳逻辑的应用的研究,如把它应用于医学和法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近年来,科恩还研究了心理学中的哲学问题。

主要着作有:《世界公民权利和义务原理》(1954年)、《意义的多样性》(1962年)、《归纳的含义》(1970年)、《可几的和可证的》(1977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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