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实在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632页(1425字)
现代西方科学哲学中一种具有明显唯物主义倾向的哲学思潮。
它开始于60年代,到70年代后又有重大发展,主要代表人物有赛拉斯(Sellars,W.)、斯马特(Smart,J.)、普特南、克里普克(Kripke,S.)、夏皮尔等。他们在对待理论实体上都主张:科学认识的客体独立于关于它们的知识而存在和起作用,或者说,科学研究的对象独立于科学家及其活动而存在并起作用。
科学实在论的兴起是与当代自然科学的发展紧密相联的。随着现代物理学的发展,人们的认识由可以直接感知的宏观世界进入到无法直接感知的微观世界,这样就出现了微观世界中的那些理论实体(原子、电子、质子、光子等等)是否真实存在的问题。
科学实在论者主张理论实体是客观存在的,各种微观世界的科学理论,只要是大致正确的都是对微观世界的近似真实的描述。科学实在论的代表人物普特南把现代科学实在论区分为3种不同的类型:(1)唯物主义的科学实在论。主张所有的特性都是物理特性;“有意向的”或语义学的特性可还原为物理特性。(2)形而上学的科学实在论。
主张世界是由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客体的固定总合构成的,对“实际存在的世界的样子”只有唯一的一种正确的和充分的描述。(3)趋同的科学实在论。
主张成熟理论的名词是有所指的,否则我们就不可能运用包含有这些理论实体的科学理论去说明自然现象。而在科学理论的更替中,后继的理论包括先前的理论成果,并比它更接近真理。
以上的划分未必界限分明,比如本格自称自己的实在论是唯物主义的,并且是多元论的,但不是物理主义的。
科学实在论有3个主要概念:科学、实在和真理,它的主要观点通过这3个概念的关系表现出来。
首先,科学实在论认为科学研究对象是实在的,例如,斯马特明确声明物理学中的基本粒子是与桌子或电流计同样值得尊重的实体。其次,科学实在论认为,科学研究是寻求真理的过程;科学知识离不开真理,科学发展更意味着向真理的接近;第三科学实在论主张真理符合说,即理论是对实在世界的真实描述,人们接受理论就是相信客观世界的实在性。
科学实在论是在对反实在论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他们不仅反对逻辑实证主义,而且也反对60——70年代的历史社会学派。科学实在主义首先反对观察和理论的二分法,强调观察渗透理论;认为,可观察性的标准并不是绝对的,随着科学的发展,以往认为是不可观察的事物后来都变成可观察的,而原先认为是不可证实的东西却得到经验的证实;理论不仅能说明已知现象,而且能预测未知现象,如果理论只是演算工具,那么对未知现象的预测就成为不可理解的事情了。
其次,科学实在论认为科学理论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而不仅仅是科学共同体用以解难题的工具。新旧规范之间存在着指称上的联系性,强调科学名词是有相同的指称,如果否认成熟科学理论中的名词具有相同指称是违背科学发展的历史和科学家研究活动的。
科学实在论内部在某些观点也并非一致。
例如夏皮尔在反对预设主义前提下反对普特南的“因果指称理论”和赛拉斯的“逼真实在论”;赛拉斯则更多地考虑科学史,而与普特南“趋同实在论”也不尽相同。
但是,不论普特南还是夏皮尔,都要求科学事实互相联系,科学与真理有联系。这在对科学信仰产生危机和科学自身受到怀疑时,有重大意义。
因而,它们可称得上代表了一种探索方向,成为80年代科学哲学的一个新阶段。